近日,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东城领秀小区公共停车位上的瑞虎越野车轮胎被扎破。
接到线索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。经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和电梯监控录像,民警发现了违法嫌疑人,并将其传唤到龙凤分局。
经询问,违法嫌疑人经常将自家车停放在一个固定位置,时间长了,他认为这个车位就属于他自己所有。事发当天,受害人将车停在了这个公共停车位上,这一做法令违法嫌疑人十分生气,觉得自身权益被侵犯。为了泄愤,他用随身携带的改锥将受害人车胎侧壁扎了若干个小眼,导致受害人车胎完全报废。
(作案工具)
据违法嫌疑人交代,他共实施了三次类似的违法行为。目前,龙凤分局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规定,对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,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。
警方提醒:小区内的很多公共资源,包括公共停车场、公共车位、公共过道等,不属于任何人,并不是谁先到归谁,谁先停就是谁的。生活中遇到问题要文明妥善决绝,切勿冲动,做出后悔的举动。